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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致患者(家属)告知书

文章来源: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 点击数: 59直接咨询

    致患者及家属:

 
  当前,全国各地都在有条不紊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.因疫情特殊,为方便您前来我院就诊,同时保障大家的健康,河南省医药院附院温馨提示:
 
  一、来郑流程
 
  从2020年2月2日起,所有通过公路、铁路、机场等方式的来郑人员,进入市区时,需要经过体温监测,并如实填写《来郑人员健康登记表》.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也请随身携带.
 
  大家在来郑州就诊时,有配合检查的义务,这也是为了所有在郑州以及来郑人员的安全着想.《来郑人员健康登记表》在来的路上就能填写,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,在进入市区前填写完毕可方便顺利通行.
 
  二、门诊就诊
 
  医院每天会进行多次、全方位消毒工作,患者所触及物品可安全使用.进入诊疗区域后,有几个小细节希望您做好:
 
  1.一直佩戴的口罩请勿摘下,包括门诊、医生诊室、住院部等区域,除非开始诊疗后医生有要求,请全程佩戴.每个人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,是对自己及其他患者负责;
 
  2.进入门诊有序排队量体温.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院区,到指定楼层就诊.
 
  3.请实名就诊.挂号时出示身份证等证件,并留下常用联系号码.
 
  4.如有以下任一情形,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(为保障您的健康,请遵循医护人员建议,至指定发热医院门诊就诊或回家隔离两周):
 
  (1)曾有湖北居住史,或2周内有湖北旅行史或曾途径湖北;
 
  (2)2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(如咳嗽等)患者;
 
  (3)家庭中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患者;
 
  (4)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关联的.
 
  三、住院探视
 
  1.原则上,请近期不要来院探视,以免交叉感染.如有特殊情况,请提前电话联系医院相关医护人员,并按照目前自我防护的标准(无发热、戴口罩),做好防护工作再行前来;
 
  2.如有下列任一情形,请勿前来探视:
 
  (1)有发热、咳嗽;
 
  (2)2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、居住史;
 
  (3)2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;
 
  (4)其它可疑症状人员.
 
 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!面对疫情,不慌不乱不传谣,谨慎有序渡难关.
 
  我们将与您一起,携手共度,共谋健康.
 
  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
 
  2020年2月3日